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

惡臭攻鄰居 貓屋遭逼遷 「群貓會」為病貓覓窩

一群愛貓者在住宅大廈單位設立貓屋,收容20多隻傷病貓兒,有居民向政府部門及區議員投訴貓屋惡臭,日前雙方更一度爭執,需警員上門調停。愛貓者明白鄰居的關注,但慨嘆在人煙稠密的香港,要為貓兒覓得安樂窩「真是很難」。

香港群貓會」去年5月在土瓜灣啟明街旺德大廈租用500餘呎住宅單位,為傷病貓提供暫時居所,以及替牠們物色歸宿。貓屋內無論廳或房,大部分空間都被大大小小的貓籠佔據,貓屋有20多名「住客」,群貓會3名幹事及7名義工每日放工後輪流到貓屋打理。

女義工Erica稱,自小已喜歡貓,不過因弟弟鼻敏感,所以家人反對飼養,直至她搬出外居住才得償心願,她更稱愛貓多於愛男友,「無論發生什麼事,都要照顧貓兒一生一世!」

區議員接投訴 收集住客簽名反對

不過大廈有數名住客向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投訴,單位常有濃烈如腐屍的臭味發出,潘志文與群貓會交涉不果,在大廈大堂張貼告示及呼籲住客反對,簽名要求貓會遷走。近兩天都有住客與群貓會幹事、義工爭執,最終要警員到場調停。

群貓會幹事Elaine表示,租單位前已向業主表示會養貓,大廈公契亦無列明不准養貓,「難道要將貓迫去流浪嗎?」Elaine指出,多個政府部門如漁護署 、食環署 、環保署 等接獲投訴,惟他們上門巡視後皆認為「有少許貓味,但可以接受」。為免再有爭執,Elaine表示正另覓地方安置貓。

群貓會斥誹謗揭私隱

潘志文議員曾在大廈電梯大堂張貼告示,表明因為衛生問題,反對在民居建立貓倉,告示上面清楚列明群貓會的單位資料,群貓會認為議員此舉有誹謗成分及揭露私隱而投訴他。

潘志文解釋,告示只張貼在大廈大堂內,由於關係大廈住客的利益,加上事前他得到法團主席的允許,他表示,若群貓會肯搬走,他願意道歉。

來源: (明報)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